治安员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8-08-30 点击数:

1、负责全院的治安防范,参加组内的正常值班和突击加班(重特大事件及活动)。

2、负责接待学生报案、投诉、求助、咨询及各类民事、治安纠纷的调解,及时查处一般治安案件(一般偷盗、打架斗殴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一般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3、协助各级公安机关及政府综治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稳定和学生的人身安全。

4、监督、检查物业安保的巡逻、门卫、守栋等岗位的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整改通知或进行处罚。

5、按照学校和上级公安部门要求做好校园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杜绝治安或火灾事故的发生。

6、掌握收集和反馈各类情报信息,并及时上报组长或部长。

7、做好治安值班工作,有警必接,有警必出,实行治安接警首问制。未完成的工作必须以书面形式(登记记录,报案材料或已进行的调查笔录)告之接班人员继续查办。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20 版权所有 网站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技术支持:图书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香樟路22号 邮编: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