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8-30 点击数:

一、加强安全防范教育

 

1、安全防范教育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院有关安全防范的校纪校规,用电、用火、用气、灭火等基本知识和事故自救措施以及治安事故安全教育。

2、安全防范教育形式:分院级和部门两个层面进行。每年五月和十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周活动,运用讲座、宣传窗、黑板报、主题班会、播放电影、案例教育、警示教育、宣传标牌等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3、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周活动,由“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牵头,学工处和保卫部具体组织,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二、加强护校队建设与管理

 

1 、组建院消防队。从护校队中选拔 16 名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壮、热心消防工作的同学组建消防队。消防队员集合居住,消防器材、消防工具集中存放,配置火警电话。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参与灭火。

2 、加强护校队灭火和处理学院重大治安事故基本技能训练。每年由保卫部负责组织护校队成员和重点防火部位治安管理员进行曲两次灭火演练实习,提高灭火基本技能。

三、加强消防安全情报信息管理

 

1 、组织护校队成员加强夜间巡逻,及时捕捉消防安全及治安情报信息,力争把火灾、偷盗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全院分为三个巡逻区,增加巡逻人员力量,缩短值班巡逻周期,提高巡逻治安效率。

2 、建立有奖消防安全、治安情报信息制度。为较好地调动广大师生和校园周边群众参与我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积极性,对提价有价值的情报信息的个人将给予奖励,对提价有重大价值的情报信息的个人将给予重奖。

3 、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每季度由保卫部牵头,“安委”及有关人员参加,对全院消防安全设施、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由各线分管院领导及时落实整改。消防专干每月应对学校重点防范部位(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实验楼)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处、室、系部安全管理员应经常对本部门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防范设施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章人和事,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建立安全防范督查制度,强化安全防范工作考评

 

学院及“安委”授权保卫部负责全院安全防范的督查工作。保卫部长、消防专干应经常深入各部门责任区进行检查,发现失职、违规、违章等问题,及时给予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保卫部应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考评办法》,并负责实施考评。年终按考评结果评选两个治安防范工作先进单位,学院给予奖励。

五、建立安全防范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防范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只能坚持群防群治,分层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院长与分管领导,管院领导与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逐级分别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照章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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