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梁益梦 时间:2019-02-27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作以下通知,请广大师生遵照执行。

  (一)校园内主要道路上设置了交通标志、标线、限速牌,车辆必须按规定行使;严禁在校内飙车;严禁鸣笛;禁止无证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禁止在学校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

  (二)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占道、非划线区域停车。中心花坛四周停车位体育馆西侧停车位仅限大型活动期间限时停放。3月4日起,保卫部将在OA办公系统对校园内违停、超速的车辆予以通报。

  (三)各学院自查。在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驾驶任何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助动车、汽车等),不得在非运动场地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代步工具或体育运动器材。

  (四)早、中、晚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车辆分流,保安人员将加强对这些时段机动车辆的管理;在设立禁止逆行标识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责。

  (五)商业门面、超市和食堂的送货机动车应按照保卫部、总务处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在主干道上卸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得影响其它车辆和人流通行。

  (六)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门或责令其驶离学校,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或靠道路右侧行走,注意交通安全。

  (八)各部门要把本通知内容传达给每位师生(含外聘教师),按要求遵照执行。同时要加强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校内交通安全事故。

                                         保 卫 部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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