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作者:保卫部 时间:2021-08-30 点击数: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其中出租手机卡、银行卡就属于支付结算范围,具体见下面的“断卡”行动解释。
一、什么是“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就是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主要采取打击、整治、治理、惩戒多种举措,斩断手机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二、为何开展“断卡”行动?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的重要根源是“两卡”泛滥。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手机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以至于在追查和打击过程中遭遇重大困难。而此次“断卡”行动实际为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三、 “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哪些卡?
1、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2、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也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