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保卫工作部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规定,完成好上级公安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3、负责学院消防工作。督促、指导消防专干按分管院领导要求做好设施维护、隐患检查及整改工作,配合学生处搞好例行的法制与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指导校园义务消防队的工作。
4、负责向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领导和上级公安业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5、具体负责学院的治安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加强校园内外治安环境的治理,有效控制重大政治事件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6、强化部内员工管理,切实做好部内员工考评、考核工作,加强保卫工作队伍建设。
7、督促户籍管理员做好全院师生户口管理及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8、按《合同》监督、协调物业公司承担的安保工作,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9、完成好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