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毕业学生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作者:保卫部 时间:2020-06-09 点击数:

1、办理地点:户籍办(学生服务大厅7号窗口)

2、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1)外省学生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领取本人户口页,持户口页和《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自行去井湾子派出所开出迁移证明。

(2)本省:学生凭《毕业证》、《报到证》和《身份证》原件领取户口页,学生必须在45个工作日内自行去迁往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毕业生未能如期领到《毕业证》和《报到证》的则缓迁。

 (4)中途退学的肄业生可凭“学生离校手续单”和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

(5)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同学或朋友代办。带《毕业证》、《报到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办理户口迁出相关手续。

 (6)应届毕业生因特殊原因户口暂不迁出者,可延迟两年迁出,两年择业期满后,户口仍滞留学校的毕业生,应主动来校办理迁出手续,逾期者后果自负。具体迁出流程可参照第(1、(2)、(4)、(5)点办理。

户籍办电话:0731-82824650,0731-8827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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