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插线板和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的通知
作者:梁益梦 时间:2019-05-11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中心:
为确保教职工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提高教职工用电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规用电现象的发生,彻底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共建平安校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插线板
1、
不得使用三无、万能插线板。
2、
不得使用老化、破损插线板。
3、
不得多台设备共用,超负荷使用插线板,应交错插用。
4、
不得1托X串联使用插线板。
5、
做到人走电断。
二、
充电器
1、
杜绝各类电子产品通宵充电。
2、
杜绝手机边使用边充电。
3、
手机充电应置于空旷通风处散热。
4、
不得使用三无,山寨充电器充电,应使用原装产品。
5、
充电完成后,应取下充电器,不得常插待用。
请各部门对照上述标准,加强用电安全自查,保卫部将于近期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保卫部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