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占用消防通道的通知
作者:梁益梦 时间:2020-01-13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中心:
近日,重庆市发生两起火灾,均因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堵塞,延误消防部门的救援,导致火灾损失因人为因素扩大。此类事件经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反响。痛定思痛,为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教育厅下发《2019年教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及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及教职员工配合整改:
一、校园内所有车辆(含电动车)必须停放于指定停车场或路边划分的车位内,不得占用车位以外的公共区域道路,违规者将锁车并OA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免费停车资格。校外车辆违停二次将拉入黑名单,此后不得入校。
二、各楼栋、家属区公共区域过道、走廊、楼梯间、楼梯间前室不得堆放除消防设施以外的任何杂物阻碍通行。
三、面积超过60㎡的教室、实训室、礼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有两个及以上疏散门的,使用时,门上不得上锁,门口不得堆放杂物阻挡。
四、商店门面和食堂餐厅的货架及餐桌摆放必须留有安全疏散宽度,确保疏散畅通。
五、封闭式楼栋,如公寓、家属区内部车辆通道在应急情况下,保障措施要能及时打开。
六、图书信息中心负责全校的弱电井的管理,所有弱电井都需上锁。总务处负责电梯井的管理。各楼栋弱电井和电梯井内,严禁堆放杂物。
七、临近放假,请各部门结合本通知要求,加强各自区域内的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卫部将于1月14号下午对全院进行一次大范围的安全排查。届时对未按要求进行排查整改的部门予以通报。
保卫部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