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插线板和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的通知

作者:梁益梦 时间:2019-05-11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中心:

 为确保教职工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提高教职工用电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规用电现象的发生,彻底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共建平安校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插线板

1、 不得使用三无、万能插线板。

2、 不得使用老化、破损插线板。

3、 不得多台设备共用,超负荷使用插线板,应交错插用。

4、 不得1托X串联使用插线板。

5、 做到人走电断。

二、 充电器

1、 杜绝各类电子产品通宵充电。

2、 杜绝手机边使用边充电。

3、 手机充电应置于空旷通风处散热。

4、 不得使用三无,山寨充电器充电,应使用原装产品。

5、 充电完成后,应取下充电器,不得常插待用。

  请各部门对照上述标准,加强用电安全自查,保卫部将于近期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保卫部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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