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院防[2020]6号关于新型肺炎影响下教师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方案

作者: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0-01-29 点击数:

民院防[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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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新型肺炎影响下教师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方案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了减轻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亲密接触的教师(湖北籍,或与湖北尤其是从武汉返程或隔离的教师)的心理负担,让他们能更好地投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教师心理危机干预由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在省教育厅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的指导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健康教研室联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指导中心教师,有序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疏导工作。

二、指导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教师节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教师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教师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具体工作流程

(一)确定目标人群和数量。本方案主要适用人群包括:

1.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恐惧感的教师 。

2.湖北籍教师。根据《通知》,可以把湖北籍教师分为如下四级: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对于第一级人群要进行重点干预,对第二级第三级人群视情况进行心理疏导,对第四级人群进行一般性宣传教育。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要对上述人员进行分类,并及时上报给心理健康教研室,并对各类人员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格式见附表一)。

(二)工作内容

1.宣 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心理科普知识的宣传。

2.培训。 邀请专家对学校对参与心理咨询与辅导老师进行培训 。

3.设置心理支持热线(放假期间)在线服务联系方式:13786168153(邹老师)。

4.开学后, 线上线下心理疏导结合。线上咨询QQ502678053;线下预约电话:82838029。咨询地点:每天下午2-5点商学院6楼学生成长辅导室。

四、工作方式

(一)在省级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心理健康教研室及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指导中心教师及时结合疫情发展和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为学校教师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二)利用学校心理中心公众号进行宣传,并提供线上咨询。组织心理健康教研室与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教师专兼职教师轮流值班,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及时为第三级、第四级人群(教师)提供实时心理支持,并对第一、二级人群(教师)提供补充的心理援助服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20129




附表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教师统计表

序号

教师姓名

工作部门

联系方式

定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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