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取暖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梁益梦 时间:2019-02-13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中心:
冬春季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季节,同时也是重要节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的时期,校园安全工作任务繁重。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校园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湘安明电【2019】6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取暖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取暖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学校维稳、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1、各部门要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冬春季 “清剿火患”、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取暖安全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侥幸麻痹心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冬春季取暖安全和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
2、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如办公室用电取暖器要属于合格产品,并报保卫部批准;下班前关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开关,各项自查工作要有记录等。
3、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根据冬春季风干物燥、易发火灾事故的季节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广泛开展用电、取暖、防火、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各类安全教育。
4、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学工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查学生使用违章电器,确保学生安全。
5、总务处、保卫部、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人员住所、食堂工作人员住所及其他经批准允许居住的校外人员住所的取暖安全工作检查,对违规使用电器取暖和做饭等情况进行处罚并及时整改到位。
6、总务处要加强对食堂、超市、门面的取暖消防安全管理。凡是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仓库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严禁吸烟;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后,由专业电工操作安装,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消防栓(柜)、配电箱(柜)附近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总务处要定期对食堂等区域的燃气管道及燃气具、排油烟通道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和采取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维修。
7、保卫部要加大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不达标的单位在OA办公系统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8、校园“110”报警中心24小时报电话(88272110)。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维稳、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