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梁益梦 时间:2019-02-27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作以下通知,请广大师生遵照执行。
(一)校园内主要道路上设置了交通标志、标线、限速牌,车辆必须按规定行使;严禁在校内飙车;严禁鸣笛;禁止无证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禁止在学校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
(二)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占道、非划线区域停车。中心花坛四周停车位和老体育馆西侧停车位仅限大型活动期间限时停放。3月4日起,保卫部将在OA办公系统对校园内违停、超速的车辆予以通报。
(三)各学院自查。在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驾驶任何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助动车、汽车等),不得在非运动场地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代步工具或体育运动器材。
(四)早、中、晚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车辆分流,保安人员将加强对这些时段机动车辆的管理;在设立禁止逆行标识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责。
(五)商业门面、超市和食堂的送货机动车应按照保卫部、总务处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在主干道上卸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得影响其它车辆和人流通行。
(六)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门或责令其驶离学校,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或靠道路右侧行走,注意交通安全。
(八)各部门要把本通知内容传达给每位师生(含外聘教师),按要求遵照执行。同时要加强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校内交通安全事故。
保 卫 部
2019年2月27日